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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的哲学原理矛盾

白马非马的哲学原理矛盾 是真理还是谬误?什么哲学道理?(2)

发布时间:2022-12-07 22:08:06 来源:常识社 作者:李悦

白马非马的哲学原理矛盾

《白马论》说:

“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

这就是说,“黄马异于马”就是“黄马非马”的思想内容。公孙龙所阐明的“白马非马”的内容不正是指的“白马异于马”(外延上)吗?

所以,在公孙龙那里,如果把“白马非马”这一命题换成“黄马非马”或“黑马非马”的命题,实际上都是同样性质的逻辑命题。

它们都只是强调了“马”与“白马”或“马”与“黄马”或“马”与“黑马”的外延是相异的、不相等的。

难道能说前一个“黄马是(属于)马”(“求马,黄黑马曾可疑”)是正确的,而后一个“黄马非(异于)马”(“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就是错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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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论》一文还着重从内涵方面强调了“马”与“白马”是不同的。文章说: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文章的结尾对这一点讲得更清楚:

“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马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日白马非马。”

这就是说,“白马”之所以非“马”是在于白马取其确定的白色之马,故黄、黑马不能算白马。马则是“无去取于色”,“无去取于色”不是无色,而是不取其确定的颜色,即包括各种颜色的马,故黄、黑马皆可以算马。

这就把“白马”与“黄”、“黑”马的内涵区别开来了,也把“马”与“白马”的内涵区别开来了。

白马非马的哲学原理矛盾

同样,公孙龙在这里只强调了“取于色”与不“取于色”的内涵区别,不仅没有把“马”与“白马”的内涵完全对立起来,而且肯定了“白马”包含着“马”形的内涵,“马”也包含着色(各种颜色)的内涵。“马”与“白马”从内涵上决不是完全排斥的,但又不是等同的。

这里更加清楚地看出,公孙龙认为“马”与“白马”都具有“马形”的共性,只是“色”的内涵还不相等而已。因此,公孙龙完全没有要把“白马”排斥在“马”的外延之外的意思。

在《白马论》一文中,问者曾多次讲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有白马为有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等属于常识的正确命题,用以对公孙龙进行质疑。

然而,公孙龙在回答时却从来没有怀疑或否认过这些命题本身的正确性,从来没有提出或推出过那种违反常识的“白马不是马”或“白马不属于马”的命题,而只是一再从“名”(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强调“白马”与“马”这两个具有种属差别的“名”(概念)是有区别的,是不能简单等同的。

也就是说,共性的“名”和特殊的“名”所指对象的范围和属性,是不相等的。所以,公孙龙讲“白马非马”时,无论从内涵或外延上,都没有说“马”不包括“白马”,或者“白马”中没有“马”的内涵。

恰恰相反,公孙龙不仅肯定了“白马”包含了“马”形的属性(内涵),而且还专门强调了“白马”是包括在“马”之中的(外延)。

《白马论》说:

“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

很清楚,公孙龙完全承认马都是具有颜色的,马包括各种颜色的马,马要没有颜色,也就不存在有白马了。很显然,“白马”就是指白色的马,是“马”的一部分。

白马非马的哲学原理矛盾

前面已经讲到,公孙龙不仅肯定了“黄马是(属于)马”,而且肯定了“黄马非(异于)马”。

前者是属于常识的或哲学的命题,后者是属于逻辑的命题,这两个命题所包含的思想都是正确的,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局部与整体、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

事实上,“白马是马”(或“黄马是马”)也决不是说白马的外延和马的外延是等同的,而只是反映了白马与马的种属包含关系,这跟“白马非马”的思想是一致的,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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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肯定了“白马非(异于)马”这一逻辑命题,就一定是否定了“白马是(属于)马”这一常识或哲学命题了呢?

事实上,公孙龙是既肯定“白马非马”或“黄马非马”,又肯定“白马是马”或“黄马是马”的。

公孙龙确实也有不能“以有白马为有马”的提法,但这仅仅是从外延上说明有“白马”与有“马”是不能完全等同的,因为“马”中还有黄、黑马,有“白马”不等于有黄、黑马,也就是公孙龙自己所解释的“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也。”

公孙龙的意思是说,如果把有白马等同于有马,则有白马就是等于有黄马了。

白马非马的哲学原理矛盾

总之,从反映事物的种属(外延)包含关系上讲,公孙龙是清楚地承认“白马是马”这一命题的。

现在不难看出,“白马非马”的“非”字,在这里不能作“不属于”的意思讲,而应该作“不同于”或“不等于”的意思讲,这才符合公孙龙《白马论》一文的原意。

这一点,文章本身就已十分明确地指出:

“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

就是说:“非”即“异”也。

应当肯定,“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确实反映了一般与特殊的逻辑关系,揭示了一条带有普遍意义的逻辑规律,即两个不同的“名”(概念)必然具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是不能简单等同或混淆的,所要求的是不同概念的确定性和不矛盾性,这跟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相一致。

决不能把形式逻辑跟形而上学混同起来,而跟辩证法对立起来。“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确实是一个反映“名”(概念)的种属差别的逻辑命题,应该肯定它在逻辑史上的重要意义。

上述分享的是真理还是谬误?什么哲学道理?以及白马非马的哲学原理矛盾的全部介绍,供大家学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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