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社

当前位置:主页 > 历史文化 >

孔子杀少正卯的五条理由

孔子杀少正卯的五条理由 解释孔子诛杀少正卯客观原因(2)

发布时间:2022-11-01 21:54:12 来源:常识社 作者:李悦

孔子杀少正卯的五条理由

事情真相:尹文子编造的一个谎言?

战国时期,儒学与墨家都是“显学”,孔子名望很高,百家争鸣时很多人借孔子之口,谈论自家的言论,相当于借用名人噱头忽悠他人,比如《庄子》中有“颜回坐忘”,孔子成了道家的师傅,明显就是庄子编造出来的。

那么,尹文子有没有可能编造一个“孔子诛少正卯”的故事呢?笔者认为可能性极高,不信且看《尹文子》的记载。

《尹文子》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论述形名理论,下篇论述治国之道,孔子诛少正卯在下篇。

首先,在讲述孔子诛少正卯之前,尹文子说:“治主之兴,必有所先诛。先诛者,非谓盗,非谓奸。此二恶者,一时之大害,非乱政之本也,乱政之本下侵上之权,臣用君之术,心不畏时之禁,行不轨时之法,此大乱之道也。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

在孔子摄鲁相之前,尹文子旗帜鲜明地说出“治主之兴,必有所先诛”的治国观点,而“先诛者,非谓盗,非谓奸”与“人有恶者五,而盗窃奸私不与焉”岂非前后呼应?

由于《荀子》中仅记载孔子诛少正卯,属于片段化的记载,而《尹文子》中论述系统,通过诛少正卯来说明治国道理,因此进一步证实《荀子·宥坐》摘抄了《尹文子》。

孔子杀少正卯的五条理由

其次,为了证明诛少正卯的正确性,《尹文子》中孔子还举了六个例子:“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六子者,异世而同心,不可不诛也。”

《荀子》中也有相似记载,只是多了一个周公诛管叔,但也由此证实《荀子》的这一段摘自《尹文子》。

因为尹文子列举的都是思想犯,而管叔是造反者,与其他六人明显不是同一类型,估计是荀子徒弟摘抄时私下添加的。

这六个人中,多数被诛之人已经不可考,但子产诛邓析很关键。子产是春秋郑国执政,曾经“铸刑书于鼎”,将法律条文公开,引起包括孔子在内的诸多人非议。

邓析欲改旧制、私造“竹刑”,在公开法律条文上比子产更激进,那么子产怎么可能诛杀邓析?

实际上,子产死于公元前522年,邓析死于公元前501年。更为重要的是,孔子诛少正卯是在公元前496年,距离邓析死亡才5年,时间非常接近。

以孔子对子产、邓析的关注,怎么可能用子产诛邓析的明显错误历史来证实诛少正卯的正确性?毋庸置疑,只有100多年后的尹文子,才会搞错说出子产诛邓析。

孔子杀少正卯的五条理由

综上可见,“孔子诛少正卯”一事,纯属尹文子为了讲述自己的治国之道,而编造的一个谎言。古往今来,类似之事不胜枚举,所以才会出现很多伪书。

以孔子的《尚书》为例,就有今文《尚书》与古文《尚书》之别,说到底就是借助名人效应来阐述自己的思想。

以上就是解释孔子诛杀少正卯客观原因、孔子杀少正卯的五条理由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