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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简要阐述普通话确立的标准依据

发布时间:2022-11-01 19:53:24 来源:常识社 作者:李悦

一篇很详细的介绍是关于简要阐述普通话确立的标准依据和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方面的内容,一定能给您带来帮助的,一起来了解吧!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推广,“普通话”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交流中最主要的工具,对它的使用就像吃饭、喝水一样。

也正是这种习以为常的状态让很多人忽略了,“普通话”并非自然形成,而是人为设定的一种语言系统,它源于1955年在北京召开的一场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

众多学者经过广泛地探讨,对即将推广的“普通话”设定了三重标准,分别从语音、词汇、语法方面,对“普通话”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即: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那么,这个标准的确立又有何依据呢?

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北方方言和北京语音,为何会受到重视?

“普通话”其实还有一个更为正式的名称,叫做“民族共同语”,是一个民族全体成员通用的语言,它是以某些方言为基础而创造出来的。

我国是一个多方言的国家,从大方向来划分的话,共有七个主要的方言区,每一个都有其适用的语音、词汇、语法系统。当然,这里所说的“方言”指的是汉语的方言,少数民族的语言不算在内。

这七个方言区分别是:

北方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粤方言

可以想见,如果要从中选择一个来作为当下民族共同语的基础方言,那么它在简单易学的同时,也必须在使用范围、使用人数上有绝对的优势。

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而“北方方言”最符合上述的两点要求。

或许有人会疑惑,从人口分布来说,明显是南方更多才对,为什么“北方方言”在地域和人数上会占优势呢?这里所说的“北方”并非地域上的分布,而是对诸多方言的一种合称。

在“北方方言”里,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次方言,即华北-东北方言、西北方言、西南方言和江淮方言。

也就是说,其覆盖的区域不仅仅有全部的北方省份,还有安徽、四川、云南、贵州、湖北大部分区域、广西和湖南的西北部以及江苏长江南北两岸的部分区域等等。

这一方言不仅仅分布地域最广,其使用人数也占据了汉族人口的70%以上。而在其他六类方言区里,使用人数最多的“吴方言”也才仅仅占了约7%而已。

普通话以什么为语法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北方方言”只是作为“普通话”的基础方言,它本身并非“普通话”。

在“北方方言”中同样存在着一些地域性很强的词汇,比如那句常常用来举例的东北话,“膊了盖撞马路牙子上磕秃噜皮了”,就不会进入“普通话”中。

换句话说,“普通话”的词汇大部分都是从“北方方言”中获取的,但也要经过筛选、规范的过程。

而“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的性质与此类似。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与北京语音不同的语音都是不规范的,但北京话中极多的轻声、儿化音也没有进入“普通话”的语音标准里。

之所以将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是因为“北京话”在历史上具有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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