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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怎么灭亡的原因

清朝怎么灭亡的原因 直接造成清朝灭亡的真正原因(2)

发布时间:2022-12-07 00:54:17 来源:常识社 作者:李悦

清朝怎么灭亡的原因

财权、军权、教育权(舆论)都不在中央政府手中。

虽有以上六种原因,但很难说一定就会发生革命;只是一旦如果出现危机,朝廷的控制能力就会变得很弱。

辛亥革命就是在这样一个弱势的、危机处理能力不强的中央政府统治下发生的。

这是必须注意的。

清朝的经济形势与政治改革

如果客观地评价清朝最后十年的经济形势,应当说是相当不错了。

首先是外国资本大量涌入,开始主要在金融业、轮船航运业和进出口业。

当时的汇丰银行、麦加利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德华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华俄道胜银行、花旗银行等,基本控制了各通商口岸的金融业务,华人的存、 贷款量在外资银行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进出各个通商口岸的轮船,以外国船为主,如果中国是100的话,英国是180,日本是 99,德国、法国、俄国加起来是80。

各种大大小小的洋行,大体控制了中国进出口业,在洋行中也有许多中国买办。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外国资本更是深入到中国的棉纺织业、矿业和铁路等新行业。

棉纺织业当时属新兴工业,日本和英国的资本投入量很大,尤其是在上海。

在更为重要的矿业,英国、德国、日本,甚至意大利,都有很大的份额,其中最著名的有开滦煤矿(英国),焦作煤矿(英国与意大利),抚顺、辽阳煤矿(俄国,后为日本),山东坊子、淄川煤矿(德国)。

有些煤矿今天还在生产。

快速发展 的铁路是当时最赚钱的行业,已通车的有德国的胶济铁路、俄国的中东路和中东路支线、日本的南满铁路。

上海作为新兴的工商业城市迅速崛起,人口剧增,成为远东第一位的城市,具有充沛的经济活力。

不光是上海,再加上香港、天津、汉口、青岛、大连、哈尔滨等主要通商口岸和割让地、租让地,使中国与世界经济结为一体。

如果不考虑外国资本对中国经济安全的威胁和疆域主权等问题,可以说,大量的外资涌入使得中国沿海沿江地区的经济有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俄国、德国、日本在中国东北和山东的大量投资,其中相当部分是政府投资,是具有政治和领土野心的,是想要把东北和山东拿过去的。

在外国资本大量涌入时,中国民间资本也开始活跃,纷纷投资工商业。

中国民间本来不缺钱,主要问题是资本量小而散,没有大资本,也缺乏安全的投资领域。

在辛亥革命前十年,空前数量的民间资本,相继投入于棉纺织业、小轮船业、钱庄业、面粉业、火柴业,水泥业、酿酒业,由此继续带动上海、天津、汉口、烟台等沿海沿江城市的经济发展。

此时,清政府在铁路建设、矿山建设、钢铁业和机器制造业也是颇有作为的,尤其是铁路。

在引进外资的基础 上,修建了沪宁铁路(英国资本)、芦汉铁路(今京广线北段,比利时资本)、关内外铁路(今北京到沈阳,英国与 俄国资本),并完全利用本国资本与技术建成了京张铁路。

1903年,清朝设立了商部,后改为农工商部,并设立了邮传部(交通),制定了许多重要的经济法规和产业政策,如公司、商标、破产、铁路、矿业、奖励等。

清政府支持下的各种职业教育发展也很快。

清政府还制定相关法规,让各地商人成立商会。

可以说,晚清十年是中国近代经济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

而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清朝政府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

清朝怎么灭亡的原因

1905年,清朝派大臣到东、西洋考察政治,决定仿效西方和日本君主立宪政体,作为其基本政改方向。

1906年,清朝进行了政府体制的改革,将传统的吏、户、礼、 刑、兵、工六部改为外务部、吏部、度支部(财政)、礼部、 法部、学部、陆军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等十一部结构,与西方的政府形式大体相似。

1907年,清朝决定在中央设立资政院,作为将来国会的基础,并命各省设立咨议局,作为将来省议会的基础。

1908年,清朝宣布预备立宪,用九年的时间(至1917年)来过渡为君主立宪制的国家。

制定宪法,召开国会,其政治设计方案与当时的日本有相似之处。

1909年,清朝进行省级咨议局的选举,但有资格的选民占人口总数的千分之六(直隶)到千分之二(甘肃)。

1910年,清朝开设资政院,议员两百名,其中一百名为钦定,一百名由各省咨议局选送。

与此同时,清朝的政治改革还包括了财政体制、司法体制、教育体制等多个方面,虽说是按照近代国家的样式,但相关的权力,尤其是财权,却要从各省收归到中央各部,引起了地方督抚的普遍不满。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在中国这一专制王权历史长久的国家,只用九年的时间,改造成为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改革进程可能会太快 ;

但在当时最为活跃的政治人物(主要是各省咨议局中的立宪党人)心目中,九年的时间太长,甚至认为清朝是假立宪,不会将政治权力交给民选的议会。

他们强烈要求缩短“预备”时间。

慈禧太后、光绪帝去世后清朝中央政府的弱势,使得各省要求速开国会、实行责任内阁的 呼声越来越高涨。

他们在上海等地多次召开集会,组织民众签名,并派出代表三次进京请愿。

而在政治改革中权力受到侵蚀的地方督抚,为了向清廷示威,也加入其中。

1910年, 由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十八名省级大员联署(湖广总督、云贵总督、两广总督、伊犁将军、察哈尔都统、吉林巡抚、黑龙江巡抚、江苏巡抚、安徽巡抚、山东巡抚、山西巡抚、河南巡抚、新疆巡抚、浙江巡抚、江西巡抚、湖南巡抚、广西巡抚、贵州巡抚)电奏,要求朝廷立即组织内阁,明年召开国会。

这个名单包括当时清朝绝大多数疆域,剩下者仅为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陕西巡抚、热河都统六人。

如此强大的声音与反响,迫使清朝中枢不得不同意将预备立宪的时间,缩短到五年,也就是要在三年后, 即1913年召开国会,实行宪法。

时间已经是很短了,实行君主立宪所需要的配套改革与人员培训根本没有时间来进行,但在激进主义的声浪中,相对理性的思考却没有及时出现,即便有人说,恐怕也没有人会听。

清朝中枢很害怕大权会因之旁落,反而将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在皇族与亲信的手中。

1911年5月,清廷撤销了原来的内阁与军机处,成立以皇帝名义任命的责任内阁(未经过资政院):总理大臣奕劻(庆亲王),协理大臣那桐 (满人)、徐世昌;

外务大臣梁敦彦、民 政大臣善耆(肃亲王)、度支大臣载泽(宗室)、学务大臣唐景崇、陆军大臣荫昌(满人)、海军大臣载洵(宗室)、司法大臣绍昌(宗室)、农工部大臣溥伦(宗室)、邮传大臣盛宣怀、理藩大臣寿耆(宗室)。

内阁成员十三人中,满人占九人,而皇族达到七人。

这一内阁遭到了很大的舆论反对,被称为“皇族内阁”。

以满人或皇族来掌权,却遭到如此之大的反对,正说明此时的“满汉矛盾”已经大大转化。

清入关时对汉人的屠杀,成为革命党人进行宣传的重要道具。现实中的情况恰好是相反。

如果不计高层政坛,在中下层的政治结构中,汉人此时已掌控绝大部分的权力与资源,曾经威武一时的京师八旗,已成为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代名词,“八旗子弟”被认为是无用的人,甚至是社会渣滓。

满人的经济地位也相当低下,生存都成了问题,而清政府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的办法,竟然是“自谋生计”。

满人与周围汉族普通老百姓的 关系也是比较好的,并没有高人一等的态度。也因为如此,辛亥革命后,各地并没有出现大规模屠杀满人的种族主义暴行

绝大多数立宪党人的政治诉求,只是在明年即1911年召开国会,时间上仅相差两年,都已等不及了。

他们大多本是咨议局、资政院议员,在当时的政治结构中,属于体制之内的人;他们发动的请愿活动,仍属于体制之内的事。

此时,他们群起反对“皇族内阁”,实际上就是反对清朝政府本身了。

立宪党人又控制了各省咨议局,在政治上有着很强的号召力。

地方大员也开始与朝廷离心离德,不那么配合(清朝于是就在1911年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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