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社

当前位置:主页 > 历史文化 >

明朝的空印案详细介绍

明朝的空印案详细介绍 空印案发生于明代什么年间(2)

发布时间:2022-11-15 17:46:19 来源:常识社 作者:李悦

明朝的空印案详细介绍

大体的运作流程,看着简单,但执行起来非常困难。这种困难,不仅在古代无解,甚至现代也可能无解。

秦汉时,是皇帝和丞相亲自主持考核。明朝有了专业化的衙门,即户部主持考核。“考校钱粮”的要求是:户部的数据,省布政司的数据、府的数据和县的数据必须严丝合缝、分毫不差。即府必合省,省必合部,哪一级、哪一项都不能差。

如果差了怎么办?

官僚制低头走流程。流程走不通,那就重新走。于是,地方造册,也就是地方政府算的账,会被驳回,然后重新算账、重新造册,再重新跑到户部报批。

但问题是:这些重新造的册是要盖印的。

到这个时候,就不是统治的问题了,而是技术的问题。这个技术问题在当时纯属无解。因为没有电报、没有传真、没有电话,还没有高铁。“省府去部远者六七千里,近亦三四千里,册成而后用印,往返非期年不可”。但凡折腾一次,今年数据还没报完,明年数据又要开始报。你就是弄死地方官,他们也无法完成。

但是,活人不会被尿憋死。上计这种事,从战国时代就开始搞;到宋朝,已经登峰造极,堪比现代财务制度。所以,明朝官员积累了足够丰富的变通经验。

地方政府的报账人员,会带来若干盖有印章的空表格,现场出错、现场就改、改完再填、填完再报。考校钱粮的时候,朝廷的户部算多少、地方政府就填多少。这就相当于先打靶,打完再贴靶纸,自然分毫不差、枪枪十环。

这种灵活变通的手段,由来已久。

但是,这个行政“潜规则”被朱元璋发现了。而且,老朱不认历史的账、更不认流程的账,非要说大明官员集体舞弊。“考校钱粮”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地方政府。简单说,表面上是为了收钱,而实质上是为了统治。结果你们枪枪十环地不让监督,那监督还有什么意义?中央监督不了地方、皇帝监督不了官员,那还叫什么统治?

于是,大明首席检察官朱元璋,提起公诉:大明官员集体舞弊;然后,大明首席大法官朱元璋,做出判决:大明官员集体入狱。所以,这场官司,大明官员死活也打不赢。

明朝的空印案详细介绍

尽管首席检察官是朱元璋、首席大法官还是朱元璋,但大明官员就不辩解吗?可以不请律师,但被告总要说话、锦衣卫也要问话。即便被告不说、锦衣卫不问,关进监狱就是打,但大明的丞相、御史呢?这些人总不能看着同僚活活冤死吧?

史载:时帝方盛怒,以为欺罔,丞相御史莫敢谏。看来,丞相和御史真得统统闭嘴了,惹不起朱元璋这个活阎王。

但总有人要说话的,因为动静太大。皇帝肯定是不了解具体情况,但凡皇帝了解情况,那就不会发动“空印案”。这不是我们现在的臆测,而就是当时官员的想法。

“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于是,浙江宁海人郑士利上书朱元璋,把“空印案”的来龙去脉讲得清清楚楚。后世关于“空印案”的记载,都绕不过这个人的上书。

但是,有用吗?

根本没用。“帝览书,大怒,下丞相御史杂问,究使者”,“而空印者竟多不免”。上书的挨办、“空印”的不免。

朱元璋难道没能看懂郑士利的上书吗?

如果老朱看不懂,他会把郑士利薅过来猛揍一顿,然后接着看,一定要看懂为止。明朝有一个奇葩大臣,叫茹太素。这家伙的特点就是能写,动不动就来个万言折。有一次,朱元璋实在看烦了,就把这个人薅过来痛打一顿。但是,然后呢?然后,老朱接着看,文尾发现可取之处,还给采纳了。茹太素奇葩、朱元璋也奇葩,过是过、你写得太长,所以该打;功是功、你写得有理,所以采纳。

郑士利的上书,朱元璋看到了;上书不到万字,朱元璋看不烦;讲得也清楚,朱元璋能看懂。

既然是这样,那朱元璋到底安的什么心?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有1375年、1376年和1382年的不同说法。一般取1382年之说,因为这个时间来自《明史•刑罚志》。但这三个时间比较接近,所以不影响接下来的分析,只需要记住这个大体时间段就行了。

我们以这个时间段为聚焦点,然后往前、往后推,看一看此时的大明正在发生什么事。

1380年,朱元璋以丞相胡惟庸谋反为由,发动了胡惟庸案。这起大案,前后株连3万多人,而且一直办到1392年。

在此期间,除空印案外,朱元璋还在1385年发动了郭桓案。这是一起举国反腐大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

而且,郭桓案跟空印案,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官员能够随意涂改账册。这起案件之后,朱元璋将记账用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在胡党案后,朱元璋又在1393年发动了蓝玉案。胡党案,是丞相要造反;蓝玉案,是将军要造反。此案牵连诛杀一万五千余人,史载“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1380年胡惟庸案、1382年空印案、1385年郭桓案、1393年蓝玉案,这就是明初四大案。

明初四大案,不能分别看待。因为四起案件在时间上非常集中、在节奏上非常紧凑。它们不是一案刚结、一案又起的关系,而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甚至,在时间上,还出现了叠加。

现在看来,朱元璋是为了杀功臣。

胡蓝案,的确打击了功勋集团。但空印案和郭桓案呢?而同时期,洪武十九年,即公元1386年,还有“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即公元1390年,还有“罪妄言者”。这两起官场整风,连同空印案和郭桓案,统统不是打击功勋集团,而就是在打击官僚集团,甚至把老百姓拉过来一起打击。

朱元璋不是在办案,而是在放火。

胡蓝案,烧了功勋集团;空印案、郭桓案,烧了官僚集团。新官上任三把火,总要凑成一个三吧,那第三把火呢?第三把火,烧的是天下百姓。而且,这把火一直在烧,即朱元璋要以猛治国。

烧谁不是目的、放火也不是目的,那么,朱元璋的目的是什么?

“胡元以宽而失,朕收中国,非猛不可”,这就是目的。

大明洪武朝的时代风气,就是猛。对天下百姓猛,对官僚集团更猛,对功勋集团最猛。猛只是程度,内容是严。

因为元以宽亡,所以明以严惩。这就是朱元璋和大明洪武朝的时代逻辑。

朱元璋是不是反应过度了?或者说,是不是我们臆测过度了?这个因为所以的逻辑关系能成立吗?

纵观历代王朝更替,你会发现朱元璋不仅不是反应过度,而且是最合理、最应该的反应。

同时,也不是我们主观臆测过度。因为王朝更替统统都遵循这套逻辑。甚至,这套逻辑还在大明洪武朝被人清楚明白地点了出来。

点出这套逻辑的人,与朱元璋过从甚密。只不过最后的落脚点不是严,而是站高一个维度,站到了德这个层面。

明朝的空印案详细介绍

对臣子来说,朱元璋这种主公堪称噩梦。但也有例外,这个例外之人,就是方孝孺。跟煊赫之人搞关系,一般有四个途径:为其做事当徒友、与其合作当盟友、情投意合当恋友、志同道合做志友,方孝孺属于第四种。前三种,基本都被朱元璋干废了。志同道合,也就是说方孝孺与朱元璋立场一致、观点一致。

立场一致,就不用说了。方孝孺被灭十族,都是为了朱元璋所立的皇长孙、建文帝。观点一致,不是与朱元璋的大肆放火一致,而是与朱元璋的以严惩宽一致。

而佐证就是方孝孺的《深虑论》,为了说明问题,截取摘录如下:

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

简言之,就是:秦孤立而亡,汉惩秦之孤立;七国诸侯乱政,武帝惩汉之诸侯;王莽篡位代汉,光武惩哀帝、平帝之政;后世继续如此,曹魏惩汉、西晋惩魏。

再往后,还有唐太宗惩武氏之杀其子孙(PS:这一条太违和,与行文逻辑完全不符),宋太宗惩五代割据之乱,于是强干弱枝。

相关阅读